|
IATF16949 有关外部实验室external laboratory的条款7.1.5.3.2
IATF16949 有关外部实验室的条款7.1.5.3.2已经更新要求,并将于八月份开始实施,具体内容如下:
1. 中国供应商要求重庆IATF16949认证企业的外部实验室External laboratory, 必须是ISO17025认证或者CNAS认可资质之实验机构, 审核员在审核企业外部实验室章节,会要求提供附件上的检测机构的资质,原则还有认可的测量范围
2. 当使用无资质的检测机构时,(比如,但不限于无国际标准可追溯的特殊或集成设备或参数时,或原始设备生产商),被认证组织必须提供证据显示此外部实验室已经评估并且符合
重庆IATF16949 7.1.5.3.1的要求。
即如下要求
组织的内部实验室设施应有一个确定的范围,包括其从事所要求的检验、试验或校准服务的能力。该实验室范围应包括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。实验室至少应为以下事项明确规定并实施要求:
a)实验室技术程序的充分性:b)实验室人员的资格: c)产品试验: d) d)正确执行这些服务的能力,可追溯到相关过程标准(例如:ASTM、EN等);如果没有可用的国家或国际标准,组织应明确并实施一个验证测量系统能力的方法: e)顾客要求,如有: f)对有关记录的评审。 3. 内校或者使用软件进行校准,是不符7.1.5.3.2的要求,是会被开具不符合项的。 具体操作实践, 1. 找对检测机构,在重庆找大竹林的重庆检定院,松牌路的理化实验室肯定是没有问题的,但费用不便宜,所以可以在汽博中心的一大堆检测机构中找 2.核对他们的资质,就是附件的内容和他们实验范围看是否与签发证书一致 3. 如果一些实验设备没有国家或国际标准可以追溯,就需要联系原始设备生产商,由他们来进行校准或检定,请注意必须要有一套流程对这种实验机构进行评估,形成记录。要求就是按照组织的内部实验室的流程进行评估。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(责任编辑:www.pringee.com) |





